請以乾淨的手指取用。基礎清潔後,敷於臉部10~15分鐘後取下即可。
・當肌膚有傷口,或有長痘痘、濕疹、發紅發癢、潰爛等症狀之際,請勿使用。
・如化妝品不適合您的肌膚,或發生以下情形時,請中止使用。如繼續不斷使用,可能導致症狀惡化,建議請皮膚科醫生等檢查。
→ 使用中,出現發紅、發腫、發癢、有刺激感等症狀時。
→ 使用後的肌膚,在直射日光後,出現上述症狀時。
・使用過的面膜,因衛生考量,請勿再重複使用。另外,如果不小心一次拿太多面膜出來,也請勿把已經取出的面膜再放回袋裡。
・請注意勿使美容液進入眼睛裡。萬一美容液入眼,請立刻沖洗乾淨。如果出現任何不適或異常情形,放置不管可能導致病情惡化,應請眼科醫生等檢查。